关于《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街道六甫社区微改造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征求意见公示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街道六甫社区微改造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已完成编制,现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12天
公示期限: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10日
建设单位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公示内容:
一、工作范围
评估范围包含有六甫社区1个社区,东至人民中路,南至长寿东路, 西至光复中路,北至龙津东路。项目用地总面积约4.8公顷,全域涉及304栋房屋。
二、调查结论
1.历史文化资源涉及情况:位于历史城区,涉及广州古城至珠江北岸地下文物埋藏区,涉及1处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纳入全国三普数据库内),涉及3处已公布的传统风貌建筑,涉及2条骑楼街,涉及1株古树,涉及3个广州地名文化遗产。
2.历史人事物涉及情况:光复中路298号曾作为民国商报《越华报》报社使用。
3.历史风貌评价情况:人民中路和龙津东路均为民国骑楼街,保存有传统骑楼建筑,光复中路和长寿东路为传统街屋集中连片路段,风貌特征明显,均能够形成一定传统风貌。六甫水脚、七甫水脚、先锋巷、三围街、丰中下街等内街内巷两侧建筑多为60年代后建造的,无典型建筑形制,建造较随意,风貌特征不明显。
4.建筑价值评估情况:本次共计调查304栋建筑。其中,4处建筑具备保护身份;还有12处建筑经第五次文化遗产普查纳入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名单内,经本次评估认为具有一定保护价值;此外还有5处建筑为本次摸查新发现具有一定保护价值;余下建筑因建造年代短或风貌特征不明显或加改建严重,经评估,判定为一般建筑。其中有104处一般建筑位于传统风貌集中的路段,经现状风貌评价,认为43处建筑与传统风貌相协调,余下61处建筑因色彩材质突兀创新或加改建严重或外立面完全被遮挡等原因,认为与传统风貌不协调。
附注:
1.该成果为公示稿简本,以最终审批版为准。
2.利益相关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邮寄至: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东路欧家园42号(邮政编码:510145)。
(2)电话反映至:020-81925210(工作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10日,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