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周喜梅与广州农本商贸有限公司开庭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5-04-30 17:14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周喜梅、广州农本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3月3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周喜梅与被申请人广州农本商贸有限公司关于劳动报酬等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5〕1114号)。周喜梅要求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以及经济补偿金共计10450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周喜梅及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6月3日下午15时15分在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本委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
联 系 人:颜奕丽、车文荟
联系电话:020-81377007
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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