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2024年荔湾区区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旅特色空间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荔湾区区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旅特色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经专家组进行资料审核和实地考察,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此次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止。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按照下列要求向我局反映:
一、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以个人名义提出的,由提出异议人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邮箱、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提出的,由提出异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委派的经办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及法人组织出具的委托书),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邮箱、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须在公示期间内提出。
现场方式提出的,以接受日为准(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邮寄方式提出的,以邮戳为准。
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雅苑15号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5楼办公室,联系人:刘小姐、秦小姐,联系电话:020-81635016。邮政编码:510360。
附件:2024年荔湾区区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旅特色空间评审结果.docx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
2024年荔湾区区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评审结果
2024年荔湾区文旅特色空间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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