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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MB2C960009/2022-00046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7-29
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普法责任清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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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2-07-29  浏览次数:-

序号

普法对象

重点普法内容

普法责任和落实形式

预期目标

责任单位

1

区城管执法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2. 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 《中国共产党章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现场教育培训学习会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课等开展专题学习;充分用好“共产党员”教育平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保密观APP等线上载体,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

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法治观念,培植法律意识,牢固树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自觉做到懂法、守法、用法、护法,自觉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做到依法行政。

区城管执法局(机关党委、政策法规科、宣传培训科、办公室)

2

广大市民、个体经营户、商铺管理者及相关企业管理者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条例》

《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检查执法等工作,结合生活垃圾分类“五进”活动、“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等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以现场教育为主,结合“边执法、边普法”的形式开展。

提高并促使广大市民、个体经营户、商铺管理者及相关企业管理者的垃圾分类意识,了解到我们的执法依据,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营造全民参与、全民行动的氛围,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

区城管执法局(分类管理科、执法三科)

3

涉及到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公有物业权属人或用益物权人

《广州市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开展现场普法。

让公有物业权属人或用益物权人充分认识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公开出让的相关责任及重要性,积极开展推动公开出让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市容审批科)

4

进行工程建设的行政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等法律法规

通过执法宣传进社区、驻队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等多措施开展长期性普法宣传。

杜绝违法建设。

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一科)

5

局机关、各街道、燃气企业、餐饮场所、广大市民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广东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

授课、现场宣传、指导、签约

加强燃气管理人员培训、积极抓好辖区燃气监管工作;指导、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餐饮经营者、燃气用户(广大市民)安全用户意见。

区城管执法局(安全生产和燃气管理科)

6

广大市民、个体经营户、商铺管理者及建筑工程管理相关企业管理者、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相关企业管理者、广州市燃气经营相关企业管理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

通过面对面、会议、约谈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广大市民、个体经营户、商铺管理者及建筑工程管理相关企业管理者、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相关企业管理者、广州市燃气经营相关企业管理者了解到我们的执法依据、执法准则,自觉做到知法守法。

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二科)

   7

各街道

《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办法》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关于井盖设施执法的相关内容

组织各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贯彻落实《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办法》,捋清执法思路,提高井盖设施按期修复率。

区城管执法局(综合协调科,执法三科、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