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建立花木垃圾处理系统,明确花木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建议》收悉。经会同相关单位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大分流,细分类”,因地制宜落实推进我区花木垃圾分类处理。一是协调废木质处理企业接收花卉市场的花卉垃圾,每日可处理35吨以上,实现资源化处理和垃圾源头减量。接下来会继续与处理企业协调,务求接收处理全区更多的花木垃圾。二是引导种植企业或个人主动对接有资质处理花木垃圾的企业回收花木垃圾资源化处理。三是针对每年春节期间大量产生的年花年桔,持续推进“三分离”(花盆、花泥、花木分离)分类处理,将年花年桔按花盆、花泥、花木进行“三分离”。花盆和花泥提供给有需要的市民、花农取用;果实采摘下来投放到厨余垃圾分类容器;花枝花木运输到回收企业进行粉碎处理,堆肥利用。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多种媒介、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积极倡导和鼓励市民租用、复种年花年桔,倡导居住小区将可以存活的年花年桔进行复种,美化小区环境,切实从源头上减少排放量。
二、关于明确花木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建议
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市级部门计划推进收费改革,推进生活垃圾收费全链条改革,我局将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做好有关政策改革的工作,并积极反馈相关意见。
非常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希望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专此函达。
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2月8日
(联系人:刘 恩,电话:020-62306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