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冲口街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的建设工作,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指引》,冲口街街道办事处拟建设14个定时定点投放点和34个误时投放点。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冲口街道办事处
(三)建设地点:冲口街辖内
(四)项目建设标准:
投放点的必须具备标准配置包括:投放公示牌、遮雨棚、硬底化、照明、洗手设备、语音提示等配套设施。
建设材料及工艺包括但不限于:①主立柱:201#不锈钢1.5mm厚,户外防锈蚀静电喷涂;②背板:201#不锈钢0.8mm厚,激光冲孔,户外防锈蚀静电喷涂;③顶板:镀锌铁1.0mm厚,户外防锈蚀静电喷涂;④地踏板:热镀锌铁3.0mm厚,表面花纹;⑤洗手台架:201#不锈钢1.5mm厚;⑥标识灯箱:1.0mm铝合金围边,1.8mm亚克力面板,LED灯珠;⑦照明灯带:内置式,装LED灯珠;⑧固定式安装、拉爆、埋地;⑨按设点实际设计安装。
(五)投资估算总投资:不高于95.5万元(包括运输、安装、修整地台、设计费等及相关税费)
(六)本项目的质保期为两年。
(七)投放点的建设位置和规格大小以实地勘察为准。
(八)本项目需企业先行全额垫付建设费用,待项目完工并由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结算,结算资金支付时间以区财政资金下拨到账时间为准。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名单位资格条件
(一)营业执照;
(二)需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900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商品售后“五星级”服务认证书等有关的资质证书;
(三)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发票开具单位名称必须与服务提供单位(中标单位)名称一致;
(四)具有承接同类项目业绩(含供货或供应商资格)的企业优先(提供合同关键资料复印件);
(五)必须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三、资料递交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书面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冲口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科递交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上述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报价书、设计样式等。
四、接受递交资料及看现场时间
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2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五、递交资料截止时间
2020年6月2日10:00截止,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六、递交资料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荔湾区芳村大道东88号新年鸿大厦四楼。
收件单位:冲口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科。
联系人:廖智欣 ,联系电话:020-81580021。
七、候选单位确认方式
街道询价小组对各报价单位从报价、信誉等方面综合进行比选,确定候选单位。
八、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冲口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