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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冲口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K315950140/2024-00018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冲口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03-18
名称: 冲口街环卫站关于采购2024年餐厨垃圾前端收运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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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口街环卫站关于采购2024年餐厨垃圾前端收运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8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冲口街道垃圾分类率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垃圾分类任务指标,对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本街辖内实际情况,拟引入专业机构提供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上门收运、集中转运的服务方式,有效促进本街垃圾分类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环境卫生管理站。

  (二)项目名称:冲口街环卫站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1、承接单位必须确保完成冲口街每天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任务指标总量。

  2、承接单位合理安排人员和车辆,每天按约定时间在冲口街辖内把辖内的机团单位、专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住宅小区、酒楼、酒店、超市、小食店、快餐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收运至冲口街道指定的临时收运点。

  3、承接单位承诺将所收运的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全部由广州市城管部门指定委托的厨余和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单位)进行运输处理。

  4、承接单位在收运过程中要遵守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不得向收运对象收取任何形式费用。

  (四)项目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8万元。

  (五)项目期限:一年。

  (六)项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辖区范围内。

  二、公告日期

  2024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22日

  三、报价单位资质: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专业机构(提供营业执照)。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与报价的单位必须具备广州市厨余(含餐厨)垃圾运输的相关资质。

  (四)参与报价的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或分包。

  四、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报价资料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提交报价资料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环境卫生管理站(荔湾区芳村大冲口杏花大街62号)。

  (三)提交报价资料联系人:陈德灿,电话:18998307017。

  (四)报价方式:根据公告内容和要求,提交项目报价表,以纸质资料提交,所有资料加盖红色公章并用文件袋装好密封递交。

  (五)提交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和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根据方案内容及要求,提交项目报价表;

  3、广州市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运输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相关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证明、介绍资料。

  5、报名单位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报价比选

  (一)需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企业服务便利优先原则、合理报价原则等,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第一、第二候选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三)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环境卫生管理站将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比选并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比选结果以公示内容为准。

  特此告知。

  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