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103007493514J/2023-00028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3-01-20
荔湾区财政局转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3-01-28

荔湾区财政局转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28  浏览次数:-

  区卫健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3〕11号),现将2023 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项目具体、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 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1 号)等有关制度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080000004”,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请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准确衔接,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请根据直达资金支持的单位和受益对象信息,建立实名台账,确保资金发放信息准确合规,发放有依据,去向可追溯。

  四、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