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现任职务 | 分工情况 |
文 锋 | 党组书记 | 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土地专项整治等工作 |
冯 静 | 局长、一级调研员 |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
林劲强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负责自然资源保护、调查、修复、测绘、确权、登记、争议调处、地质矿产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用地预审、土地征收储备、海洋资源管理、城市更新、安全生产等工作,兼任局新闻发言人。具体分管确权登记和资源保护科、开发利用科、城市更新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
赵一岚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安排,赵一岚同志安排在开发利用处工作。 |
祁大忠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协助党组书记负责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信息化、绩效考核、督办、应急管理、文秘、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档案、机要、保密、统战、工、青、妇、离退休干部管理、计划生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及监管、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城乡规划监督检查、政策法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依法行政、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审批监督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赵一岚同志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期间,代管其工作,负责党建、纪检工作。具体分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
谭 妮 | 总工程师 | 负责多规合一、规划管理、规划编制、名城保护、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等工作。具体分管规划管理和名城保护科、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区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
赖相高 | 三级调研员 | 负责综治维稳、信访、12345政务热线等工作。协助林劲强同志分管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
领导分工(穗规划资源荔党发〔2023〕43号)
发布日期:2023-12-06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