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荔湾区花地街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 荔湾区花地街2019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五、行政征收实施情况统计表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统计表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统计表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统计表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统计表
十、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荔湾区花地街2019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荔湾区花地街概况
一、荔湾区花地街主要职能
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下称荔湾区花地街)是荔湾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荔湾花地街的主要职能为:
(一)在区政府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授权,对街辖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社会管理、社区服务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二)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督促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维护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对于违法行为,应当劝阻,对于拒绝改正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事务、兵役和民兵事务、复转军人安置、人民防空事务、侨台事务、民族宗教事务、拥军优属、人口普查、基层统计、法制宣传、劳动用工监控、社会保险、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抢险救灾、殡葬改革、青少年教育、禁毒、扫黄打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
(四)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五)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六)支持、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七)负责流动人员暂住登记、信息收集、报送等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八)制定和实施辖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九)推动地域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做好协税护税及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为企业服务等工作。
二、荔湾区花地街法定执法职责
(一)行政处罚0项;
(二)行政许可5项;
(三)行政强制0项;
(四)行政征收0项;
(五)行政检查0项;
(六)行政裁决0项;
(七)行政给付0项;
(八)行政确认0项;
(九)行政奖励 0项;
(十)其他行政执法职权0项。
第二部分 荔湾区花地街2019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荔湾区 2019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填表说明:
1. 行政处罚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2. “部门处罚职权数量”指权责清单公布的职权数量。
3.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5.“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表二
荔湾区2019年度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统计表
填表说明:
1. 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2. “部门许可职权数量”指权责清单公布的职权数量。
3.“申请数量”、“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的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请许可的数量、作出受理决定的数量、作出许可决定的数量、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作出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4.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表三
荔湾区2019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填表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强制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法院作出裁定的日期为准。
4.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表四
荔湾区2019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填表说明:
1.“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2. 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检查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3.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表五
荔湾区2019年度行政征收实施情况统计表
填表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征收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2.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3. 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属于行政征收范围。
表六
荔湾区2019年度行政裁决实施情况统计表
填表说明:
1.“行政裁决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决定的数量。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裁决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2.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表七
荔湾区2019年度行政给付实施情况统计表
填表说明:
1.“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给付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2.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表八
荔湾区2019年度行政确认实施情况统计表
填表说明:
1.“行政确认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确认决定的数量。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确认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2.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表九
荔湾区2019年度行政奖励实施情况统计表
填表说明:
1.“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奖励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2.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表十
荔湾区2019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填表说明:
1.“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其他行政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2.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第三部分荔湾区花地街2018年度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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