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州荔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lw.gov.cn/gzlwhj/gkmlpt/annualreport)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办公室(电话:0208138202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和荔湾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建设,为推动环保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一是我分局制定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和监督等工作环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二是按照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区纪委和区政务数据局的要求,对我分局在政务信息网和办事指南等公开载体的栏目和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形式和内容符合工作规范,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三是我分局制定了《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荔湾区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按要求更新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2022年产生的各项政府信息。四是按照荔湾区政务数据局《关于荔湾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时效与政务公开考核要求的通知》要求及时办理申请。五是积极推进阳光审批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三公示”和办事“六公开”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环境信息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范围需进一步拓宽,公开的载体需进一步丰富,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效率和质量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没有专门的机构和编制人员,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的专业性和工作效率。
(二)改进措施
根据市、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我分局下一步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提高认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二是积极配合区政务数据局做好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及时、正确公布信息,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三是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指导、检查和培训,积极推进依法督促企业公开环境行为信息;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常态化更新机制,政府信息产生后或变动后的20个工作日内,按规范的目录由专人加载上网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