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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007493573M/2023-00002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成文日期: 2022-12-27
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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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州荔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lw.gov.cn/gzlwhj/gkmlpt/annualreport)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办公室(电话:0208138202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和荔湾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建设,为推动环保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一是我分局制定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和监督等工作环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二是按照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区纪委和区政务数据局的要求,对我分局在政务信息网和办事指南等公开载体的栏目和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形式和内容符合工作规范,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三是我分局制定了《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荔湾区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按要求更新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2022年产生的各项政府信息。四是按照荔湾区政务数据局《关于荔湾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时效与政务公开考核要求的通知》要求及时办理申请。五是积极推进阳光审批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三公示”和办事“六公开”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3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3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3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环境信息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范围需进一步拓宽,公开的载体需进一步丰富,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效率和质量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没有专门的机构和编制人员,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的专业性和工作效率。

  (二)改进措施

  根据市、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我分局下一步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提高认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二是积极配合区政务数据局做好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及时、正确公布信息,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三是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指导、检查和培训,积极推进依法督促企业公开环境行为信息;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常态化更新机制,政府信息产生后或变动后的20个工作日内,按规范的目录由专人加载上网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