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委托,华林街道拟择优选取1家招标代理机构,为光复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房屋收储工作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现公开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代理资格比选。我单位将对所有参与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比选,以最终确定为上述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光复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房屋收储工作招标代理
二、服务内容:负责光复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房屋收储所需的谈判和房屋评估的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登记,项目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与招标代理相关的服务。
三、资格条件要求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经资格审查合法成立,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实力和经验。
(三)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与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四)具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资质。
四、报名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名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证明书复印件。
(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
(四)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截图。
(五)2020年1月以来招标代理实力和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中标公告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六)招标代理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报价要求为书面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价。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递交资料的每一页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需密封提交,信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报名及文件不予接受。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长寿西路72号2楼(不接受邮寄材料和电话报名,需现场投送报名资料。)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20-81928330
六、中选供应商的确定、通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本次比选需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
2.资料递交时间截止后,我单位将根据收到的比选资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选单位后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确认候选单位作为本次比选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其他未中选供应商,我单位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3.招标代理费由每个项目的中标企业负责支付。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等)均自行承担。
七、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