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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0074937920/2024-00053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06-06
名称: 关于拍摄华林街道党建工作题材微视频的询价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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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摄华林街道党建工作题材微视频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6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推动我街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结合街道工作实际需要,现以询价方式确定承接拍摄华林街道党建工作题材微视频制作服务项目的单位,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拍摄华林街道党建工作题材微视频项目

  (二)项目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

  (三)具体服务内容:

  结合华林街道党建工作及业务工作实际,为华林街道拍摄制作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成果展示视频共2条,其中街道党建工作创效类型视频1条,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创效类型视频1条。每条视频时长约6分钟。

  (四)项目资金限价:项目总价不高于人民币16.0万元,每条视频不高于8.0万元(包括且不限于人员劳务、道具制作、设备租赁、后期剪辑、版权、税费等实施本次项目所需的费用);

  (五)项目要求:根据街道意见完成相关视频拍摄、制作、修改及舞台展现等。

  二、公告时间

  从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3日(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长寿西路72号二楼华林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人:蔡小姐,联系电话:020-81068416。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报价资料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投标代表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递交投标标书及相关附件(参考格式见询价公告附件)办理报名手续(上述报名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询价文件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到报名地点。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项目方案、报价清单;

  (四)相关题材成片(1个);

  (五)项目经验相关证明材料;

   (六)承诺书。

  五、项目承接人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二)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三)具有丰富的拍摄经验。

  六、项目承接人的确定

  (一)本次招标比选工作由街道组成询价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结合各单位企业资质、报价方案项目经验、创新亮点等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七、参加询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书送达规定地点;

  (二)报价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

  (三)报价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

  (四)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

  (五)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

  八、有关要求

  1.拍摄要求。微视频要有创新、有温度、有亮点,主要通过实景纪实、访谈、旁白等方式组合而成。

  2.承接人负责拍摄制作全面工作,负责前期拍摄、剧本指导、后期编辑、特效、配音配乐、字幕制作等。拍摄的内容题材和宣传文稿由华林街道提供。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拍摄华林街道党建工作题材微视频项目评标比选表.xlsx

                  附件2.承诺书.docx



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