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荔湾区投资促进顾问聘请试行办法》(荔商投规〔2021〕1号)自2021年4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为继续拓宽引资渠道,充分发挥高端人才的“外脑”作用,大力开展招才引智、以才引商,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广州市荔湾区投资促进顾问聘请试行办法》有效期延期两年至2025年4月26日。
特此通知。
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3年2月9日
(联系人:梅丹,联系电话:020-81505766)
区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荔湾区投资促进顾问聘请试行办法》(荔商投规〔2021〕1号)自2021年4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为继续拓宽引资渠道,充分发挥高端人才的“外脑”作用,大力开展招才引智、以才引商,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广州市荔湾区投资促进顾问聘请试行办法》有效期延期两年至2025年4月26日。
特此通知。
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3年2月9日
(联系人:梅丹,联系电话:020-81505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