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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荔湾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6832918465/2024-00055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信访局 成文日期: 2025-01-24
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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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荔湾区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单位以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依法主动公开本单位的联系方式、领导班子、机构设置等信息;2024年,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部门文件类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6条,其他类信息3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单位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宗,按时办结率为100%,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通过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开每月区领导干部接(约)访安排表等信息,线下通过本单位信访超市的接待窗口、群众来访接待大厅的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发布本单位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信访工作相关动态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本单位按照荔湾区政府关于规范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定期自查本单位在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的各项信息,进一步完善页面设置,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提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本单位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监督制度,严格落实信息上网审查复核“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同时,鼓励社会公众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外部监督,在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投诉举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人民群众监督举报的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2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4年,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还存在以下两方面的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种类有待增加。

  (二)改进措施。本单位将从以下两方面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积极组织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参加多元化培训,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能力,准确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二是梳理总结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清单,进一步丰富公开信息的多样性,深度挖掘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素材,充实公开信息的内容,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