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荔湾区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住房建设园林局反映。
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2年8月8日
荔湾区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
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
2022年8月
目 录
前 言 1
一、发展环境 2
(一)发展基础 2
(二)发展形势 6
二、总体要求 8
(一)指导思想 8
(二)基本原则 8
(三)主要目标 9
三、分区域,实施差异化的住房发展策略 14
(一)白鹅潭商务区 14
(二)荔湾文商旅活力区 15
(三)海龙围科创区 16
四、强保障,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17
(一)完善配套政策,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落地 17
(二)积极盘活存量,多渠道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18
(三)加大财政投入,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各项工作 22
(四)搭建合作平台,引导市场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 22
(五)完善安居方式,提供更加优质的人才安居服务 22
五、稳市场,健全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 23
(一)做好住宅用地储备,保障住宅用地供给 23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24
(三)支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监管 25
六、提品质,促进住房和公共服务设施协同发展 25
(一)加快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创新设施供给 25
(二)加大优质基础教育学位供给,实现优质均衡 26
(三)统筹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促进南北均衡 27
(四)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优化开发模式 28
七、优管理,实现住房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29
(一)优化住房保障服务管理,实现管理高效便民利民 29
(二)稳步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不断拓宽物业服务领域 29
八、保障措施 30
(一)健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 30
(二)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加强评估保障 30
(三)深化细化规划举措,完善实施机制 31
(四)提高公众参与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31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荔湾区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推动“四个出新出彩”的重要时期。
本规划根据《广州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广州市荔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荔湾区政府的有关要求编制,旨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主要阐明今后五年全区的住房体系、建设目标、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是2021-2025年推进荔湾区住房体系建设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统筹推进住房稳增长、优结构、惠民生,稳步推进各项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为“十四五”时期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房地产业有效支撑经济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区房地产开发投资1062.17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65%;房地产业增加值750.27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3.86%。新建商品住房交易规模平稳上升,销售价格上涨明显,“十三五”期间,全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面积328.8万平方米,销售均价由2016年30632元/平方米上涨至2020年49543元/平方米,年均涨幅高达12.8%。存量住房交易市场逐渐完善,全区存量住房成交量总体保持平稳。
——建立健全房地产长效机制。积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制定《荔湾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实施方案》。开展房地产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起草《广州市荔湾区2020年房地产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项目进行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持续优化房地产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加强“窗口”办事制度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等工作,加快房屋建筑工程落地开工。稳定市场秩序,统筹协调全区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移交工作;做好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投诉信访。
——住房保障工作成效显著。住房保障力度不断加强,截至2022年5月我区正在享受住房保障家庭25005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14463户、租赁补贴3681户,经济适用住房配售6782户,共有产权住房配售79户。积极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落实区辖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制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审查工作制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审查工作指引》《住房保障领域突发情况应急工作方案》以及住房补贴制度等政策文件,实现了住房保障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住房保障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一案双审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住房保障“一张图”工作,深入推广住房保障业务审核标准化、制度化建设。
——人才安居工作有序开展。贯彻落实“荔湾英才计划”,积极做好市共有产权住房的政策指引及审核工作,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有序推进人才公寓试点。印发《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荔湾区人才公寓试点工作方案》及《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申请审查工作指引》《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集中公开分配申请指南》《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定向分配申请指南》等配套文件,完善和细化人才公寓工作流程和要求。聚焦优势资源,利用区域优势,盘活利用存量公房,由区属国企专业化住房租赁公司通过维修改造和品质化提升转作人才公寓使用。深挖社会资源,推进人才公寓市场房源建库工作。
——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住房租赁价格相对稳定,居民租房压力较小。2020年全区商品住宅租金价格51.25元/月/平方米,低于全市54.54元/月/平方米;房租收入比约21.6%,低于全市平均租金压力水平24%。积极培育发展专业化、规模化住房机构租赁,拓宽租赁住房筹集渠道,制定《荔湾区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荔湾区商业、商务办公等非住宅存量用房改造租赁住房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截至目前我区2个项目已获得“广州市荔湾区非住宅存量用房改造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城镇居住环境持续改善。“十三五”期间,我区共有63个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纳入计划,其中54个已竣工;全力推进20条旧村改造,其中8条村已获批实施拆迁建设,截至2021年10月已建成回迁安置房5205套,融资区商品住房1644套;开展邻里花园攻坚行动,建成邻里花园138个,居住环境品质显著提升。
——物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2020年底全区注册物业服务企业104家,外区物业管理企业54家,从业人员约5200人,住宅物业服务项目252个,小区业主委员会64个。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印发《荔湾区关于坚持党建引领小区治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工作方案》,积极指导物业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活动行政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大物业管理项目巡查力度,确保物业小区平安有序。积极稳妥地化解物业管理纠纷,制定《广州市荔湾区物业管理领域不稳定因素专项工作方案》。扎实做好物业维修资金使用事权下放的承接和落实工作,制定《荔湾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事权承接工作方案》。
与此同时,我们仍要清醒地看到,我区住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是人均住房面积总体偏低,新增住房供应较为紧张;二是新增住房供给结构单一,商品住房价格快速上涨,对本地区内居民置业造成较大压力,影响实体经济发展;三是住房保障主要依赖市本级调配,难以适应新市民、青年人不断增加的住房保障需求;四是城市居民对改善交通,补齐基础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短板,改善居住环境的诉求非常迫切。
(二)发展形势
——区域发展迎来新机遇。我国经济处于中高速增长、高质量发展阶段,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我区深耕国内强大市场、保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进入快速发展期,基础设施、投资贸易、金融服务、科技教育、休闲旅游、生态环保、社会服务等领域合作加快推进,已经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格局;强化广州、深圳“双城”联动,打造高质量动力源;深入推进广佛合作,力争未来在发展平台、基础设施、产业协同、服务共建共享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广州市在全力推动“四个出新出彩”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对荔湾区的支持力度是前所未有的。我区作为广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点、核心功能区,锐意打造老城市新活力引领区,展现荔湾活力迸发、朝气蓬勃的全新形象,大力建设珠江沿岸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打造荔湾发展提质增效的强大引擎;聚力打造广佛融合试验区,构建广聚高端资源的门户枢纽;以绣花功夫建设岭南文化中心区,全面彰显岭南文化的传统魅力和时代活力;创新打造社会治理样板区,构筑人人向往的幸福高地。在此形势下,我区城市建设步伐加速,产业加速导入,房地产发展态势良好,开发投资氛围活跃。未来一段时期,应坚持把经济发展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围绕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住房发展转向新体系。“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住房发展的成果将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新时期,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不断调整和优化住房体系。目前,城镇户籍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已经得到显著改善,但大城市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需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住房需求呈现新特征。我区常住人口规模持续增加,人口结构上呈现出人才素质提升、家庭小型化和老城区人口老龄化等特征,要求不断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向城市居民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选择。同时,我区正处于城市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在区域竞争不断加剧的形势下,为了加快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大幅提高科技创新引领带动能力,促进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培育一批带动创新发展、服务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总部企业和龙头企业,对于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要求我区进一步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工作,多渠道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和人才的住房问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牢记总书记关于广州要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的殷殷嘱托,贯彻落实市、区有关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步增加住房供给,实现职住平衡,让全体人民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
(二)基本原则
——坚持房住不炒,民生优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推进和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重点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需求。
——坚持供需平衡,产城融合。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增加住房供给,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满足各类人群多样化的住房需求,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适应人口流向和产业发展态势,优化住房空间布局,加大产业用地集中区域以及轨道交通沿线的住宅用地供应,推进职住平衡、产城融合,充分发挥住房发展对于实体经济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配置。加快住房制度建设,积极创新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的作用,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加快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供给体系。
——坚持品质提升,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居住环境品质。推进住房发展和数字经济紧密结合,提升住宅智能化水平和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住房项目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进装配式建造方式。
(三)主要目标
以“双区”建设、“双城”联动为战略引领,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广佛极点核心区这一目标,以城市更新和珠江沿岸高质量发展,升级打造白鹅潭商务区、荔湾文商旅活力区、海龙围科创区三大发展平台为契机,构建更加包容、宜居的住房供给体系,促进我区居住承载力和居住品质显著提升,使各层次群体的住房需求得到有效满足,人才吸引和集聚能力显著增强,为全面建设“老城市新活力引领区、珠江沿岸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广佛融合试验区、岭南文化中心区、社会治理样板区”五大工程,把荔湾建设成为文化厚重、宜居宜业、充满活力、幸福美丽的国际大都市现代化中心城区做好住房支撑。“十四五”期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住房供应体系不断完善。住房新发展理念得到全面贯彻,不断建立健全“租购并举”的住房市场体系,加快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住房保障在住房供给体系中的地位更进一步提升,“十四五”时期,力争住房保障与住房市场的比例达到35%:65%。
——住房结构更加包容。“十四五”期间,我区力争筹建新建商品住房3.5万套,公共租赁住房0.15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6万套,共有产权住房0.15万套。商品住房供给结构不断优化,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有序提升,首次置业家庭占比稳步提升;住房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人才住房筹集力度持续加大,人才住房保障方式更加丰富,人才安居水平明显提升,力争为城市各类居民提供适宜的住房选择。
——住房供给方式更加丰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引导和动员房地产企业、住房租赁企业、国有企业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等要素资源参与,不断拓宽市场主体参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有钱出钱、有地出地、有力出力”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供应新局面。
——住房品质明显提升。住房空间布局不断优化,职住关系更加合理,老旧小区和存量公房改造持续推进,交通、医疗、教育等生活配套设施更加完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质扩面,人民群众对居住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表1 荔湾区住房发展“十四五”目标指标一览表
注:
1、[]为累计值。
2、各项住房发展“十四五”目标均属于预期性目标,区住建园林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进行动态调整,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住房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表2 荔湾区住房发展“十四五”年度目标一览表
单位:套
注:住房发展年度目标可结合实际情况上下浮动,在每年年底,区住建园林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下一年的年度目标。
表3 荔湾区“十四五”期间各街道及相关部门保障性租赁住房
(含人才公寓)目标任务一览表
单位:套
三、分区域,实施差异化的住房发展策略
“十四五”期间,围绕我区重点打造的白鹅潭商务区、荔湾文商旅活力区、海龙围科创区三大发展平台,根据片区发展定位,结合城市开发建设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出差异化的发展策略,构建住房发展新格局。
(一)白鹅潭商务区
——片区范围。白鹅潭商务区位于荔湾区中部,北至大坦沙,西至荔湾区界与花地河,东至珠江,南至三枝香水道,面积约36平方公里(含水域范围6平方公里)。涉及桥中、石围塘、花地、茶滘、冲口、白鹤洞、东漖、东沙共8个街道。
——片区发展定位。打造世界一流滨水活力区和高质量发展典范。大力培育和发展现代商贸业、高端服务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产业,切实增强荔湾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住房发展规模。“十四五”期间,白鹅潭商务区力争筹建和供应新建商品住房2.5万套,公共租赁住房0.05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0.15万套。
——住房发展策略。
一是加大住宅用地收储和供应规模,推动新隆沙、陆居路、大坦沙、聚龙湾、花地湾、广船等已经具备一定基础的片区加快开发,加大商品住房项目中小户型占比,主动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建政策,在轨道交通沿线和TOD综合开发区域提升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为白鹅潭吸引和集聚的多层次的产业人口,提供适宜居住空间,促进职住平衡。
二是加大人才安居力度,围绕白鹅潭重点培育的互联网、金融总部、数字创意等产业,探索建立重点产业企业人才住房需求登记制度,以需定供,筹集建设人才公寓,继续推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货币补贴,实现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做好各层次人才安居保障。
(二)荔湾文商旅活力区
——片区范围。荔湾文商旅活力区位于荔湾区北片,北至西湾路、增埗河,南至沙面岛,东至人民中路、人民南路,西濒珠江,面积约12平方公里。涉及金花、西村、南源、逢源、多宝、龙津、昌华、岭南、华林、沙面、站前、彩虹共12个街道。
——片区发展定位。以绣花功夫建设岭南文化中心区,大力构建岭南文化传承展示中心、创新发展中心、国际交流中心。传承发扬岭南传统文化,激发文化产业活力,培育文化产业新业态,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融合发展,全面彰显岭南文化的传统魅力和时代活力。
——住房发展规模。“十四五”期间,荔湾文商旅活力区力争筹建和供应新建商品住房0.5万套,公共租赁住房0.1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1.1万套。
——住房发展策略。
一是优化调整住房结构,利用广州火车站改造契机推进站前、西村毗邻地区优化升级,推动片区综合开发,增加优质住房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加保障性住房配置,缓解片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
二是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和房屋,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与环境品质。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将闲置、低效的存量土地和房屋改建成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存在安全问题、不适宜居住的整栋公房征拆改造,将清理腾挪后的公房按保障性租赁住房设计标准进行原址重建。
(三)海龙围科创区
——片区范围。科创区位于荔湾南片的西南部地区,东、北至花地河,西、南与佛山南海区隔水相望,总面积约17平方公里,涉及东漖、中南、海龙街道。
——片区发展定位。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广佛极点建设机遇,担当“广佛极点”科技创新中心重任,大力培育和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特色制造、绿色建筑与设计等产业,推动花卉产业转型升级。
——住房发展规模。“十四五”期间,海龙围科创区力争筹建和供应新建商品住房0.5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2.4万套。
——住房发展策略。
一是做好人才住房保障。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占住房供给体系主要地位为发展方向,积极开展人才安居发展策略研究,摸清人才住房需求,打造科创产业人才社区,为海龙围总部企业、研究院所和重点实验室等科创区人才提供适宜、可负担的住房。
二是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支持和鼓励海龙围科创区海北村、增滘村利用村经济发展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利用M0用地配套用房筹集一定比例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产业园区中各工业项目配套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多渠道解决产业人才居住问题,为片区产业引进和集聚提供住房支持。
四、强保障,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一)完善配套政策,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落地
加快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政策,围绕项目落地做好一系列指导工作,重点加快制定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的工作流程,尽量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加快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加快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文件,细化各渠道项目申请认定,落实相关优惠条件的操作指南。根据上级文件,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分配、运营管理及退出实施细则。
(二)积极盘活存量,多渠道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根据广州市提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八大渠道,加快组织摸清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资源情况,系统评估各房源筹集渠道的潜力,深化落实房源筹集任务,及时储备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项目。“十四五”时期,重点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新建、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新建、存量房屋改建(含居住类和非居住类)、城中村住房等存量房源整租运营等渠道筹集房源。
(三)加大财政投入,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各项工作
积极争取中央、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区内统筹安排资金,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研究、政策制定和项目奖补。在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期间,可以按照《广州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实施办法》对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予以奖补。探索通过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四)搭建合作平台,引导市场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
探索搭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合作平台,鼓励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存量土地和房屋的企事业单位和住房租赁企业通过合作平台有效对接,为各市场参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信息便利。充分发挥国资、国企在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带头和引领作用,尽快增加房源供给。
(五)完善安居方式,提供更加优质的人才安居服务
继续做好区内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吸引集聚一批具有影响力的领军人物到我市创新创业,支持向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发放住房补贴。同时,扩大实物保障,促进人才住房建设与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筹集工作相结合,通过配套建设、集中新建、盘活存量等多种方式筹建房源,原则上我区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项目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主要用作人才公寓,鼓励用人单位等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等方式参与人才公寓供给,用人单位筹集的房源可优先分配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公寓的筹集建设管理和租金补贴。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发展适合本地产业人才、青年人才、高端专家、国际化人才等不同类型人才居住的人才公寓,营造人才宜业宜居的良好环境,为实现荔湾区打造我区高质量发展人才集聚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五、稳市场,健全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
(一)做好住宅用地储备,保障住宅用地供给
做好住宅用地收储。按照增存并进、储改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土地储备规模、结构和布局,以重点功能片区、重点项目、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储备为重点,重点推进白鹅潭核心区、聚龙湾片区、石围塘片区、塞坝口组团及轨道站点周边等土地储备工作,保障住宅用地供给需求。
保障住宅用地供给。住房用地供应与人口增长挂钩,以住房需求为导向,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和布局,重点推进白鹅潭商务区住宅用地的供应。
促进房价地价联动。优化住宅用地供应方式,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对非理性竞地价、房价的企业联合约谈警示,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加强土地利用监管。加强对批而未供、供而未建住宅用地监管,保障土地有序供给。建立健全住宅项目建设和销售情况台账,督促项目及时办理预售许可,加快住宅上市供应。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完善价格备案管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住宅价格指导,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合理发布房源价格。
加强住宅项目监管。建立健全住宅项目建而未售情况台账,及时了解掌握项目计划上市时间及销售面积,督促提醒项目按形象进度要求及时办理预售许可证。
强化房地产行业治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宣传与销售行为,严格执行市关于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等最新调控政策,督促企业加强销售人员的培训管理。
加强房地产市场检查。对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证销售、销售现场未一次性公开房源销售、未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等以及房地产中介机构参与炒房、哄抬房价、“阴阳合同”销售、发布虚假房源等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
推进房地产信用约束。积极推行房地产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作用,不断完善企业社会信用监管,推动房地产企业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加强金融监管力度。督促金融机构落实房地产企业贷款集中管理和重点房企“三线四档”融资规则,做好经营贷违规购房问题排查。着力强化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涉房地产贷款业务风险管控及相关宣传引导工作。
(三)支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监管
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示范带动效应,多渠道降低自持类住房租赁企业(机构)运营成本,探索通过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对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市场租赁房源进行补助,落实相关支持和优惠措施。
完善“阳光租房”平台,逐步实现租赁房源全覆盖、租赁环节全打通、公共服务全纳入。加强住房租赁企业(机构)监管,防范“高收低出”、“长收短付”经营行为,禁止“以租代售”、变相销售。
六、提品质,促进住房和公共服务设施协同发展
(一)加快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创新设施供给
提升公共服务设施供应水平,建立健全基础公共设施标准化体系,不断完善新建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机制,根据新增住房户数和居住人口,按标准配置甚至高标准配置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快老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和提升城市更新片区配套设施水平。
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与规划地块主体建设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按照规定验收并交付使用。对于缺乏公共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支撑的规划大型居住区,适度控制用地供应时序和节奏,以进一步促进住房与公共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联动发展。加强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评估,及时完善相关设施配套或调整建设方案。
鼓励建立“一站式”“混合式”服务载体。鼓励街道和社区层级的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相对集中设置,引导市场型设施相邻布局,形成相应层级的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类型更加多样、活动更加丰富的公共服务,减少长距离出行和重复出行。鼓励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和商业设施深度融合,实现多功能综合开发,如打造教育综合体、医养结合护理中心、多功能体育综合体等,促进民生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优质基础教育学位供给,实现优质均衡
强调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根据广州市对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水平“千人学位数”的配置标准,配好配足基础教育学位,不增加存量基础教育设施服务压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位的需求。推进与高校、科研机构、知名教育品牌合作办学,做大做强区属教育品牌,不断扩大区域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和覆盖面,让充沛的优质教育资源和上乘的教学质量成为荔湾亮眼的名片。
(三)统筹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促进南北均衡
探索通过存量土地和房屋改造建设租赁住房契机,增加北片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争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基本达标,加大南片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促进南北片服务资源布局更加均衡,初步建成适宜、综合、连续的社区健康服务体系。
(四)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优化开发模式
促进住房开发建设与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联动发展,加快构建“外联、内畅、片区活”的交通网路格局。以TOD站点为核心,强化公交地铁无缝衔接,以步行15分钟为服务半径,建设多样化的舒适住宅,提供类型丰富、便捷可达的服务设施,引导人口适度集中,打造高效共享的优质生活圈。优化轨道交通站点及周边区域土地开发利用模式,鼓励通过轨道交通车辆段和停车场、公交场站等城市基础设施综合开发建设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适当提升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区域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比例。
七、优管理,实现住房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一)优化住房保障服务管理,实现管理高效便民利民
以便民利民为住房保障管理机制改革方向,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审查工作制度,探索公租房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简化审批手续,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住房保障服务。做好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受理和资格审核工作。
(二)稳步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不断拓宽物业服务领域
扎实做好物业管理。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加大住宅物业管理项目巡查力度和整改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落实物业小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垃圾分类、消防安全、登革热防控等工作。稳妥化解物业管理纠纷,为街道和小区业主提供政策指导。
创新物业管理体制。坚持党建引领,引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或监事、物业服务企业等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物业管理活动,积极营造党建引领下的多方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住宅小区治理格局。
拓宽物业服务领域。倡导智慧物业,推进物业管理行业向信息化、数字化、多元化转型升级,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业。
八、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
成立区住房和房地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落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和监测预警,统筹协调规划实施的有关事宜,研究解决住房和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点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审批、验收等工作。
(二)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加强评估保障
贯彻落实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根据每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编制住房发展年度实施计划,梳理年度重点项目库,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定后公布。组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立足新的发展形势,重点聚焦目标指标实现情况,主要任务推进情况等内容,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明确规划实施后半程的工作要求,必要时调整优化规划目标任务。
(三)深化细化规划举措,完善实施机制
加强政策研究和专项研究,及时解决规划实施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深化细化规划相关举措。强化土地保障,确保土地供应能够落实保障性住房筹建目标,强化财政资金引导,积极发展各级财政资金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作用,加强住房体系建设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相关人才培养,稳步推进“十四五”住房相关工作落地实施。
(四)提高公众参与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充分利用报刊媒体、网络平台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完善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机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