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2022年8月26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和工作代理关系调整如下:
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刘扬彦同志: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卢文庆同志(正处级领导干部):负责人防工程建设、人民防空通信建设管理工作。分管人防管理科、区人民防空通信站。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贺丹同志: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后勤保障、机关安全、保密、信访、督办、新闻信息、制度建设、机关资产政府采购管理、人大政协案件协调办理、财务管理、部门预决算、内部控制,协助做好审计工作;负责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前期准备、实施、监督和考评工作,统筹不涉及土地、房屋征收征拆的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统筹政府安置房的筹集与分配等管理工作,统筹涉及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涉农相关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综治维稳、统战、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城市更新一科、城市更新二科、人事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光琪同志:市政项目建设、城市道路管理维护、创文创卫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绿道规划和建设管理、义务植树、指导监督公园管理机构日常和服务工作;负责林业行政职权事项(除野生动物行政事项外),负责野生动物(林业类)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征拆相关工作。分管市政科、园林绿化科、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林异度同志:负责公共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三防、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建筑行业管理、房屋交易、房地产开发以及全局建设工程技术指导工作。分管公共建设科、质量安全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总经济师张晓璇同志:负责项目前期、计划资金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交通战备工作;负责招投标管理工作。分管计划统计科、交通战备办公室(交通运输科)、区交通管理总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级调研员李一鸣同志: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乡村振兴工作。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级调研员江伟辉同志:协助开展城市更新工作,负责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级调研员黄汝灶同志:抽调参与区重点工作督办专班工作,暂不分工。
二级调研员袁旭同志:根据荔组通〔2019〕77号文件,袁旭同志派驻我市对口贵州省参加帮扶工作。
三级调研员田茂强同志:负责法务、政务窗口、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工作,负责局实施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审核,组织区内房建、市政建设及绿化建设工程的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及初步设计(含概预算)的技术审查,统筹行政审批、依法行政、行政案件、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消防、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分管审批管理科、消防验收科。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级调研员王冰同志:负责住房保障、房屋安全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集体土地征收的实施管理、房屋权属管理、房屋安全鉴定、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工作,分管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联系荔湾区房屋建筑设计所、荔湾区建筑工程设计院。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出差(休假)期间工作代理安排
刘扬彦同志出差(休假)期间,其工作原则上委托贺丹同志代管;
卢文庆同志出差(休假)期间,其工作原则上委托张晓璇同志代管;
贺丹同志出差(休假)期间,其工作原则上委托周光琪同志代管;
周光琪同志出差(休假)期间,其工作原则上委托林异度同志代管;
林异度同志出差(休假)期间,其工作原则上委托周光琪同志代管;
张晓璇同志出差(休假)期间,其工作原则上委托田茂强同志代管;
李一鸣同志出差(休假)期间,其工作原则上委托江伟辉同志代管;
江伟辉同志出差(休假)期间,其工作原则上委托李一鸣同志代管;
田茂强同志出差(休假)期间,其工作原则上委托张晓璇同志代管;
王冰同志出差(休假)期间,其工作原则上委托林异度同志代管。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党组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