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荔湾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荔湾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单位拟于近期报废一批固定资产,现予以公开询比。
一、处置物品
已达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详见附件)
二、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询比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比资料中证照类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五)同等条件下具有处置报废资产服务相似资质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公告期:2025年5月7日至5月14日
四、投标时间、地点、形式
(一)投标时间:2025年5月7日至5月14日18时截止。
(二)投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道办事处(荔湾区玉兰路3号) 邮政编码:510000。
(三)投标要求:投标之前,须到我街现场实地查看待报废固定资产情况后方可投标,报价包含全部费用折抵后的最终费用,我街不再另行支付搬运费、人工费、处置费等费用。投标形式为密封提交,须加盖单位公章,用牛皮纸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可邮寄提交,也可现场报名,邮寄提交的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20-81492079
(2025年5月7日至5月14日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特此公告。
附件:待报废资产汇总表.pdf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