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清洁卫生费的通告》(穗城管规字〔2022〕1号)的要求,由本街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收取辖内生活垃圾处理费、清洁卫生费,现将收费区域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1日起,收费区域如有调整,再另行公示。
附件: 附件1:东沙街街道生活垃圾处理费、清洁卫生费收费区域图.jpg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