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管理委员会
机构职能

 根据荔编字〔2012〕40号、荔编字〔2017〕34号,设立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管理委员会,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一、负责拟订白鹅潭中心商务区近、远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和管理白鹅潭中心商务区内产业布局和城市建设等各项规划;
三、负责统筹白鹅潭中心商务区内的土地储备开发、融资和土地出让推介工作;
四、负责组织推进白鹅潭中心商务区招商引资工作;
五、负责统筹协调白鹅潭中心商务区重点企业跟进服务工作;
六、负责统筹白鹅潭中心商务区内市政配套、公共设施、城市景观等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并组织指导代建单位推进建设实施;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逸彩路126号
邮政编码
510630
联系电话
020-8171515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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