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信访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局的党群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统计、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承担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信访信息化建设、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全区信访部门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起草信访工作的相关文稿工作;承办信访复查复核工作;负责对《信访条例》规定相关情况进行督办;负责组织开展信访工作调研、信访矛盾排查调处,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负责督促检查信访工作贯彻执行情况,协调处理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负责本局承办的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信访科。负责接待、处理群众和境外人士的有关信访事项,及时向相关区属单位转送、交办、督办;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反馈重要信访信息;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接(约)访群众计划落实情况;协调处理相关的复杂问题和重要信访事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我区群众到市、省和进京到非接待场所的劝返工作;负责承办重要信访案件和上级部门的交办件、转送件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区领导直接反映的信访事项,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协调处理区属单位处理群众信访反映遇到的复杂问题和重要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指导督促区属单位做好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对重大、敏感上访情况的收集、整理、分析、综合及上报;负责排查群众来访中的大案、要案进行包案处理;负责做好区领导接访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