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持续倡导“相扶相持、互敬互爱”的婚姻家庭经营理念,荔湾区民政局将于11月举办“美‘荔’传承”金婚银婚纪念活动,倡导“相濡以沫、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传承好家教好家风,传播美好婚姻家庭经验,助力建设幸福和谐广州。
一、活动安排
(一)活动主题:荔湾区“美‘荔’传承”金婚银婚纪念活动。
(二)举办时间:2024年11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活动内容:
1.坐婚车游荔湾
参加者可坐上“美‘荔’婚车”,品尝荔湾美食,饱览荔湾美景。
2.拍婚照
本次活动同时邀请了专业婚纱摄影公司为金婚银婚夫妇在荔湾区内的景点进行特色拍照。
3.共同见证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首个纪念套章发布,极具纪念意义。
(四)活动环节及地点:
1.活动启动仪式: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荔湾区浣花东路墩兴西街1号)。
2.婚车巡游:荔湾区内部分路段(包括中山八路、泮塘路、龙津路、恩宁路等路段)。
3.艺术摄影:粤剧艺术博物馆。
(五)活动规模:金婚、银婚夫妇共10对。
二、人员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额满为止)。
(二)报名条件
1.夫妇双方均自愿参加活动;
2.夫妇双方均身体健康,可以参加户外活动;
3.配合主办及承办单位完成活动各事项;
4.夫妇婚龄在25年以上。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者、离退休干部、军人、知识分子、党员或获得区级以上“最美家庭”等同类型奖项者优先;先报先录,录满为止。
(三)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者,请夫妇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到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荔湾区浣花东路墩兴西街1号)报名,共同签署活动报名表。
三、为夫妇双方免费提供的服务
1.为夫妇双方提供化妆及补妆服务。
2.为夫妇双方提供结婚礼服(秀禾服)(活动结束后需退回活动承办方)。
3.向每对夫妇赠送一份精美的活动纪念品。
4.向每对夫妇赠送精美相册(约活动后两个月内通知领取)。
四、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活动的夫妇按照主办方或其委托的承办方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彩排及正式活动。
(二)夫妇双方参加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活动全程将邀请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对各个环节进行直播。请参加活动人员注意言行举止,文明礼貌,服从工作人员现场指挥,自觉遵守活动秩序。
(四)建议夫妇双方穿着便装,个人物品请自行保管,随行不携带贵重物品。
(五)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活动正常开展,或出现其他不适宜举办活动的情形,主办方可延期或取消本次活动,并免承担相关责任,凡确认参加者视为认同。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1日
(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81379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