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荔湾英才计划”的若干意见》(荔字〔2020〕28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等5项人才配套政策的通知》(荔组通〔2022〕23号)中《广州市荔湾区专家举荐人才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开展举荐专家委员会组建工作,由各主管部门推荐举荐专家形成举荐专家库,为后续举荐人才做准备。具体安排如下:
一、举荐专家库产生范围
(一)两院院士(含国家院士);
(二)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技术负责人;
(三)“双一流”大学等院校领导和有较大影响力的专家学者;
(四)国家级科研机构负责人或科研学术带头人;
(五)在全国、全省有较高影响力的行业协会负责人;
(六)有较高声誉的荔湾籍乡贤;
(七)荔湾区高层次人才中的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
(八)其他在本行业(领域)影响力较大、声望较高的人才。
二、举荐专家的推荐产生流程
(一)部门推荐。区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能推荐举荐专家委员会人选,分工如下:
1.区委统战部推荐2-3人(主要从海外留学人员推荐);
2.区发改局推荐2-3人(主要从重点项目高端人才、金融人才推荐);
3.区科工信局推荐2-3人(主要从科技创新及高新技术产业负责人推荐);
4.区教育局推荐3-5人(主要从我区中小学杰出校友推荐);
5.区卫生健康局推荐2-3人(主要从我区卫生健康领域影响力较大、声望较高的人才推荐);
6.区商务投促局推荐2-3人(主要从传统优势产业领军人才推荐);
7.区文广旅体局推荐2-3人(主要从我区文化、艺术、旅游、体育领域影响力较大、声望较高的人才推荐);
8.区人力社保局推荐2-3人(主要从我区认定的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推荐);
9.区侨联推荐2-3人(主要从海外人才推荐);
10.区科协推荐2-3人(主要从院士专家、海智专家推荐)。
区领导、区其他有关单位也可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推荐举荐专家人选。
(二)填写推荐表。推荐单位(推荐人)需填写《广州市荔湾区“英才计划”举荐专家推荐表》,提交区人力社保局汇总。
(三)区人力社保局初审。区人力社保局汇总各单位推荐的举荐专家人选,统一征求专家本人意见,在统筹专家行业、专业、分布区域和年龄结构等因素基础上,提出举荐专家库人选建议名单。
(四)呈报审批。区人力社保局将举荐专家库人选建议名单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聘请举荐专家。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区人力社保局向拟聘专家发出邀请函,经本人同意后聘请其为荔湾区“英才计划”举荐专家,颁发聘书并对社会公布名单。
三、材料要求和推荐时间
(一)材料要求。
1.《广州市荔湾区“英才计划”举荐专家推荐表》一式一份;
2.举荐专家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lwgccrc@163.com(命名格式:举荐专家推荐+部门名称)。其中,附件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
(二)推荐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材料提交到荔湾区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7号203室,联系电话:020-81378224)。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组织部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5日
(承办部门:区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1378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