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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007505861T/2023-00240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09-25
名称: 石围塘街道关于芳村大道非机动车停放划线服务的询价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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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围塘街道关于芳村大道非机动车停放划线服务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25  浏览次数:-

  为做好芳村大道西的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工作,现邀请有资质的交通划线服务单位参与询价比选。

  一、项目名称

  石围塘街道芳村大道非机动车停放划线服务

  二、项目服务费及来源

  1.项目服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万元整(含税)

  2.资金来源:街道自有资金

  三、服务内容

  1. 使用热熔胶,按照街道要求在芳村大道对已褪色的非机动车停车格线、非机动车标志进行补划,并对新增的桥下非机动车停车场进行划线、增加标注和字样。具体技术指标如下:

  (1)需要划线的总长度约3150米;

  (2)划线宽度约15cm;

  (3)非机动车标志约71个;

  (4)桥下非机动车停车场出入口划设“出入口禁止停车”字样4处。

  2.签订服务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

  3.完成服务后提交全套服务验收材料。

  注:划线区域须由服务单位自行挪车。

  四、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

  (二)需具备相关资质。

  (三)无犯罪、无行贿行为或无不良职业记录行为证明

  (四)具有与项目要求相适应的经验、技术能力

  (五)任何公司及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公司,损害其他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平竞争。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方式及文件要求

  (一)报名单位必须提交以下盖章文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信用中国”查询文件、业绩证明文件;

  4.报价及承诺书(见附件1)。

  (二)提交方式

  1.密封方式。报价文件须装订整齐,经服务单位盖章齐全后用牛皮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为“石围塘街道芳村大道非机动车停放划线服务报价”及被询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文件提交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3.提交方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将书面报价文件交到广州市荔湾区芳信路17号五楼512房社区建设办。联系人谢生,联系电话81543868、81555187。

  六、询价结果的公布

  我街将按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进行择优比选,比选结果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公示期1天。

  (一)符合条件的报名候选单位达到2家及以上的,以评标小组评分高低从报名单位中依次确定第一、第二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二)符合条件的报名候选单位只有1家的,可以直接确定其为唯一询价候选单位。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报价及承诺书.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