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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MB2D33772W/2024-00014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成文日期: 2024-07-19
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申报2025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项目的通知
文号: 荔商投〔2024〕106号 发布日期: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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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申报2025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2  浏览次数:-

荔湾区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2025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申报工作,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有关工作的通知》,现转发《2025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申报指引》(详见附件)。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按照指引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请企业(单位)请于2024年7月22日(星期一)至2024年7月30日(星期二)(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荔湾区政务服务中心(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3楼3号窗口,电话:81006355),同时将申报材料(盖章版)扫描件和可编辑的附件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33338888@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请企业(单位)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服务贸易专题(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点击该专题内的“在线办理”按钮,选择“广州市-荔湾区-区县本级”后点击“在线办理”,按照本通知内的申报指引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统一使用A4纸胶装成册,并在侧边标注企业名称。

  (二)同一个企业(单位)申报多个项目,需按材料要求分项目申报,在封面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三)申报材料需编写目录和页码,按目录顺序装订,不同内容用有色纸相隔。

  (四)合同与对应的单据证明应装订在一起,无法确认对应关系的合同和票据无效。同一份合同内的单据应按日期排序。

  (五)涉外文材料均应有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申报指引.docx

  


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4年7月19日      

  

  (联系人:郑小姐;联系电话:8150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