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荔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荔湾区加强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荔消安〔2022〕9号)文件的精神,为我街道补充建设9个社区微型消防站。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单位参加本次询价工作。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西村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及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地址:西村街道广雅社区、西湾东社区、长乐社区、环市西苑社区、协和社区、岭南湾畔社区、增埗社区、西湾社区、大岗元社区。
(三)项目内容:按社区(村)二类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配置标准配备消防器材。详情见附件1西村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设备器材供货清单。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27万以内(含税金、运输费、安装费)。
二、报名公司(机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履行能力,持有有效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公司(机构)须提供能反映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者从工商部门等相关网站中打印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内容页。
(三)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
(四)报名公司(机构)具有对公账号,可提供正式发票。
(五)业绩要求:有建设或供货微型消防站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项目中选公司(机构)不能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三、报价时间、地点、方式及报价资料
(一)报价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价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荔湾区广雅路55号四楼,电话:020-26286161)。
(三)报价方式:纸质提交,所有资料用文件袋密封。
(四)资料提交:
1.报价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及身份证复印件。
(3)承诺书(详见附件2);
(4)公司简介;
(5)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6)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报告;
(7)报价资料:按附件1填写,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清单另包含设备器材彩色图片(打印纸质)。同时附上产品出厂合格检测报告(提供的消防产品灭火器、防毒面具、消防服等须有国家3C认证、检测报告等);
(8)过往业绩证明。如有与政府合作项目可一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加分项,不作为否决项);
(9)税务证明和开户银行账户等信息。
2.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材料分开封装,联同其他资料一并密封提交,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封面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投价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四、评选程序、候选单位确认及通知方式
(一)本单位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报名公司(机构)递交的标书。
(二)本次招标比选工作由西村街道采购评审小组组织实施。根据各报价单位的公司实力、报价情况、过往业绩等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三)确定中选公司(机构)后,会向其通知,其他未中选公司(机构),我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他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若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六、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武先生,联系电话:020-26286161
附件:附件1西村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设备器材供货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