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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街道创业就业一体化服务综合体运营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09 来源: 金花街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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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市、区最新工作部署要求,为高质量推进金花街道创业就业一体化服务综合体建设,现面向社会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合作建设运营金花街道创业就业一体化服务综合体项目,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创业就业一体化服务综合体建设运营项目

  (二)服务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具体地址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项目经费: 限额人民币50万元(最终以上级划拨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金额为准)

  二、资质要求

  (一)参与的比选机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参与的比选询比机构必须提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加盖公章);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三)具备承接项目的相关经验,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或项目运作案例报告;

  (四)需投入不少于3人用于开展服务;

  (五)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六)项目中选机构不能将采购项目转包。

  三、资料提交要求

  各响应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三)公司简介;

  (四)项目服务方案(详细阐述运营理念、服务内容、人员配置等方面的内容);

  (五)服务标准明细项目;

  (六)相关从业服务清单;

  (七)机构认为有需要提供的以证明其综合服务实力和服务项目内容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比选单位全称,递交的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提交,信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提交或不符合限价规定的比选文件不予接受。所有提交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比选资格。

  四、中选单位确定

  (一)本次比选须有3家或3家以上机构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由采购部门组织实施比选确定服务机构。不足3家报名机构,则重新组织公开比选活动。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意向机构有效服务方案,综合比较意向机构的资质经验、价格、项目方案等综合因素确定服务机构。确定中选机构并给予通知,其他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五、签订合同

  中选机构在收到中选确认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我街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选机构。

  六、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10日-4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14:00-17: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荔湾区金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前台(西华路金花直街79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0-81369520)。

  附件:金花街道创业就业一体化服务综合体服务需求.docx

  金花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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