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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中街道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及风险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16 来源: 桥中街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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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桥中街道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及风险评估项目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桥中街道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及风险评估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服务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道辖区

  (二)项目目标:通过专业排查,识别各场所用电设备、线路、管理制度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出具评估报告,提出整改建议,提升用电安全管理水平,预防电气安全事故。

  (三)项目内容

  依据《用电安全导则》等标准规范,对采购方指定建筑、场所范围内所有电器设备、线路敷设、用电环境、用电习惯、管理制度、线路负载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分析,按隐患严重程度划分为一般风险(需限期整改)和重大风险(立即停用),现场出具《用电安全风险评估及整改议书》(投标人自行设计内容版式)交付当事人,并在项目结束后,向采购方交付《桥中街道用电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报告》(含问题清单、风险评级、对策建议)。

  (四)工作要求

  安排不少于2名专业电工,工作30个日历日,完成总量不少于5000个场所用电隐患排查和评估工作。

  三、费用相关

  (一)招标控制价

  投标总价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

  报价人投标报价为满足采购单位要求的全费用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成本、利润、税金、人员社保、装备器材、饮食保障等全部费用,以及提供服务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各项费用。

  (二)合同费用支付说明

  排查和评估完毕,乙方出具报告扫描件给甲方,甲方收到扫描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乙方收齐费用后2个工作日内将排查和评估报告原件交与甲方。

  上述付款时间为甲方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时间,而非款项实际支付时间,如因政府财政支付流程导致的支付延期,甲方不承担责任,也不能作为乙方延迟履行或不履行协议义务的抗辩理由。

  四、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企业必须资质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承担用电安全排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的资质;

  (四)本次采购采取单项单个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方式及文件要求

  (一)报名单位提交文件须包括:

  1.公司简介

  2.公司营业执照和专业资质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及身份证复印件;

  4.拟派人选清单及职业证书证书;

  5.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打印公司信息;

  6.承诺书(附件1);

  7.报价文件(附件2);

  8.与党政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合作的5年内相关业绩证明(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发票或合同关键页,该项资料为评标加分项,如无相关资料也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9.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文件各页加盖公章)。

  (二)密封方式:报价文件须经服务单位盖章齐全后用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文件提交方式和提交时间:报价文件须现场提交,提交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5月20日的上午9时至下午6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四)提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荔湾区桥中街红楼路38号),联系人:朱小姐,联系电话:81751036。

  六、中标单位确定

  (一)相应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二)街道政采评审小组将根据报价及其他因素来综合衡量,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三)如第一中选单位放弃该服务项目的响应,则我单位可顺延选择评分第二的响应单位,如此类推。

  七、签订合同

  中选服务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后3天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合同草案参考附件3),视中选服务单位自动放弃,我单位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选服务单位。

  附件1.承诺书.doc

  附件2.报价文件.doc

  附件3.项目合同草案.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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