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七一”期间走访慰问党员工作,西村街道拟采购一批“七一”党员慰问品,以挂网询价方式确定供货单位。采购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询比项目名称:西村街道“七一”党员慰问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资金限价:总价不超过22万元人民币(含税费)。
(三)项目慰问品要求:西村街道“七一”党员慰问品采购物资清单(见附件)
二、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四)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五)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负责将货物快递到指定地点,要求多地址配送。
三、报名方式及文件要求
(一)报名供货单位提交文件须包括:
A、营业执照正副本、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食品经营备案;
B、根据采购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食品质量管理体系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C、报价方案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及产品图样。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提交方式:密封方式。报价文件须经服务单位盖章齐全后用牛皮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文件提交时间为:2025年6月9日、6月10日、6月11日,9:00-12:00,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四)收件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三楼306室(西村街协和路1号),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020-81717162。
四、中标单位确定
(一)在报名时间内收集齐供应商报价资料后,进入比选程序,比选工作由西村街道询价小组组织实施;
(二)对符合相关条件和质量标准的物品报价及质量、报价方案进行综合比选确定中标单位。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