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采购信息
荔湾区国家档案馆智能辅助开放审核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08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因工作需要,我馆拟开展“荔湾区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审核工作”的采购工作,相关信息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荔湾区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审核项目

(二)项目限价:10万元

(三)项目需求:

序号

项目要求

限价

项目工期

1

详细附件

10万元

合同签订后120个自然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

3、投标人须没有外资背景、没有外籍人员参与管理及项目实施;

4、投标人投标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及著录最高限价,超出则视为无效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本项目采用比选方式确定投标人,投标人提交资料列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格证明材料、报价文件、近三年内(2020-2023年)相关业绩、服务实施方案等;

7、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格证明材料、报价文件、业绩资料、服务实施方案等均需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8、具有档案保密资质。

三、公告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1日18:00截止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1日18:00截止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7号)

(三)报名方式:纸质资料密封提交,提供的文件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资料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

2.报价单(含税),并注明结算方式(是否支持银行转账等);

3.相关同类过往业绩;

4.保密资质证明材料;

5.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五、确认方式

(一)需有3家或3家以上投标人报名方可进入比选程序,比选工作由采购科室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实施。

(二)根据报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报价综合评定,确定中标人。

(三)确定投标人后,双方签订服务合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7号)

2.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20-81895591(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特此公告。



附件:1.荔湾区国家档案馆智能辅助档案开放审核(第一期)项目需求.doc

           2.荔湾区国家档案馆智能辅助开放审核项目综合评分标准.docx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

2024年7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