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办公室(下称区委办公室)拟公开选聘专业档案公司负责综合档案整理工作,谨邀有资质的公司参与比选,现就选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综合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2号。
三、项目内容
1.按照荔湾区机关档案综合管理要求和相关业务标准,完成2024年度综合档案材料的编号、整理、著录、纸质档案数字化、装订、入盒及纸质目录装订等工作。
2.按要求完成2024年度不归档文件材料的汇编整理工作。
四、选聘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且无境外(含港澳台)组织、机构、人员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管理,经资格审查合法成立,已在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中介服务机构备案。
3.具备履行服务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力量,指派不少于4人的专职档案服务团队负责本项目档案整理服务工作,且分工明确,指派人员需与报名项目实施方案中拟安排人员一致。
4.具备本项目需求相类似成功案例。
5.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
6.派驻工作人员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行业处分记录。需签订档案整理服务保密协议。
五、服务期限
本项目预计完成时间约2个月(工作时段:9:00-12:00;14:00-18:00;每周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六、服务要求
本项目需满足荔湾区机关档案综合管理要求和按相关业务标准开展,并符合荔湾区国家档案馆档案接收标准。
七、服务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额:(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小写:¥60000.00),按当年实际产生文件材料数量及归档情况进行结算。
八、报名提交材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资格证照复印件、公司综合情况介绍材料(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且无境外(含港澳台)组织、机构、人员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管理,提供承诺函)。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人拟指派的档案服务团队成员名单、相关档案专业技术职称、培训合格成绩证明复印件。
4. 提供近3年以来的相关综合档案整理服务项目工作业绩证明。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即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综合档案整理服务项目工作业绩证明。
5. 报价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
6.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附查询结果截图)。
7. 填写附件《2024年度综合档案材料整理报价表》(附件2),以上报价需含税。
8. 档案整理项目实施方案(含保密和安全措施、质量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措施等)。
报名材料应以文件袋密封装存,所有提供的资料要加盖企业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荔湾区委办公室综合档案整理服务项目报名材料”及档案公司名称。
九、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25年6月13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2号918室(荔湾区委办公室文电法规和档案科)
2.邮寄报名(建议选取邮政EMS)
收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
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2号918室(荔湾区委办公室文电法规和档案科收)
十、投标人确定方式
1.本次询价需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
2.比选原则。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并结合所提供的材料完成项目的比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确认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十一、其他事项
1.如需了解相关业务标准和材料情况,可与联系人联系。联系人:陈小姐;咨询电话:020-81897074。
2.区委办公室将对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
附件:1. 报价承诺书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办公室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