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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逢源街就业驿站购买就业服务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2-28 来源: 逢源街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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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单位

  逢源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内容

  逢源街就业驿站购买就业服务。

三、项目最高限额

  购买服务限额人民币10万元

四、机构资质基本要求

  (一)遴选服务机构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遴选服务机构必须提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遴选服务机构具备民办非企或非盈利法人组织资格,包括社工服务机构、义工队伍、行业协会、公益社团、基金会等;

  (四)遴选服务机构须具有社会工作服务经历,具备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员基础和资源基础;

  (五)遴选服务机构需投入不少于2人用于开展服务;

  (六)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服务方案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报名地点:华贵路存善北街7号之一后座(逢源街政务中心);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81728764

  (三)报名方式:资料提交,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递交。

  (四)资料提交:

     1、相关组织机构材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从业服务清单;

     4、提供工作方案一份或以上;

六、遴选单位确定

  (一)本次遴选须有2家或2家以上机构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采购部门成立工作小组投票确定遴选服务机构。不足2家报名机构,则重新组织公开遴选活动。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意向机构有效服务内容,结合服务内容数量,综合比较意向机构的资质、等因素确定遴选服务机构。

七、签订合同

  遴选机构在收到中选确认通知后,三天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自动放弃,我街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选机构。

  附件:逢源街就业驿站服务需求.docx

  荔湾区逢源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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