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荔湾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公务车车险承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限价:最高限价为7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的分支机构(即市级分公司);
(二)供应商须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保险公司,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保险项目服务;
(三)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务车车险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期限:1年。
(二)采购要求
中标供应商须为采购人现有正常运行车辆28辆提供年度车险承保服务,车辆明细请致电项目联系人获取。
五、投标、评标
(一)报名
招标公告时间: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2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3月10日17:00。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以下资料至我院零星采购专用邮箱lwfybangongshi@gz.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并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报名资料如下:
1、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原件的扫描件;
2、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报价文件
请投标人按我院需求提交报价文件(一正两副),用信封统一密封并加盖公章,于3月12日18:00前送达我院(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荔湾法院办公室,020-83005860)。报价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折扣系数;
3、投标人收到公告的知悉函;
4、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三)开标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3日
开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
(四)评标及选定供应商
由我院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供应商,并通过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官网告知各投标人评审结果。
六、联系人及地址
采购项目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020-83005860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