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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围塘街道关于物业租金评估服务单位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6-27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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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街根据《广州市荔湾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荔财规﹝2021﹞1号)相关规定,需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位于石围塘街道荔湾区兴东路23号之二205房等共7宗物业提供租金评估服务,现邀请有资质的评估服务单位参与询价比选。

  一、项目名称

  石围塘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受托管理的物业租金评估

  二、项目评估服务费及来源

  1.项目总服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万元整(含税)

  2.资金来源:街道自有资金

  三、评估服务内容

  1.对石围塘街道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受托管理的7宗物业提供租金评估服务,根据评估需求提交有效期一年的书面评估报告一式六份及电子文档,其中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街道兴东路17号之39因作为广州市荔湾区芬芳聋儿语训服务中心用途需按照公益性价格进行评估单独出具评估报告(详见附件1)。

  2.签订服务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报告。

  四、评估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

  (二)需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并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备案。

  (三)无犯罪、无行贿行为或无不良职业记录行为证明。

  (四)具有与项目要求相适应的经验、技术能力

2.  (五)任何评估公司及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评估公司,损害其他评估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平竞争。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方式及文件要求

  (一)报名单位必须提交以下盖章文件

  1.营业执照、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证明文件

  2.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评估资质证明文件

  4.报价及承诺书(见附件2)

  (二)提交方式

  1.密封方式。报价文件须装订整齐,经服务单位盖章齐全后用牛皮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为租金评估服务报价及被询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文件提交时间为:2023年7月3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3.提交方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相关证明交到广州市荔湾区芳信路17号五楼512房社区建设办。联系人:谢先生,黄先生;联系电话81543868、81555187。

  六、询价结果的公布

  我街将按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评估单位进行比选,比选结果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公示期1天。

  (一)符合条件的报名候选单位达到2家及以上的,以报价下浮率从报名单位中依次确定第一、第二候选单位,以此类推;价格下浮率相同的,由评标小组综合业绩数量和技术能力因素确定候选单位排名。

  (二)符合条件的报名候选单位只有1家的,可以直接确定其为唯一询价候选单位。

  特此公告。

  

附件:1.附件1:石围塘街道待评估物业清单.xls

          2.附件2:报价及承诺书.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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