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城乡劳动力就地就近高质量就业,根据省、市、区最新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我街基层就业驿站升级建设工作,帮助更多劳动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同时为全面推动我街就业驿站升级建设,现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合作运营荔胜广百就业驿站,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道荔胜广百广场就业驿站升级建设及运营
(二)项目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冲口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四)项目内容及服务规范:见附件
(五)项目经费:经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开展就业驿站工作成效评估,对于评估合格的,每年不高于10万元,最终以上级划拨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金额为准。
二、机构资质基本要求
(一)遴选服务机构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遴选服务机构必须提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遴选服务机构须具备人力资源服务、社会服务等相关资质;
(四)遴选服务机构须具有社会工作服务经历,具备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员基础和资源基础;
(五)遴选服务机构需投入不少于2人的力量用于开展服务;
(六)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
(七)项目中选机构不能将采购项目转包。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服务方案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9日9:00-12:00、14:00-17:00。逾期提交的报名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芳村大道东88号306室;联系人:田小姐; 联系电话:81558563
(三)报名方式:提交纸质资料,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
(四)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相关组织机构材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从业服务清单;
4.项目服务方案及服务标准明细;
5.同类工作经验(同类合同复印件)以及机构认为有需要提供的以证明其综合实力的相关材料
四、中选单位确定
(一)本次遴选须有3家或3家以上机构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由采购部门组织实施遴选确定服务机构。不足3家报名机构,则重新组织公开遴选活动。
(二)遴选原则。根据各意向机构有效服务内容,结合服务内容数量,综合比较意向机构的资质等因素确定遴选服务机构。
五、签订合同
遴选机构在收到中选确认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自动放弃,我街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选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冲口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