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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中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3734895421G/2023-00088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中南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09-28
名称: 中南街道关于选取“羊城红骑手”爱心驿站项目监理单位比选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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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街道关于选取“羊城红骑手”爱心驿站项目监理单位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28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比选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中南街道“羊城红骑手”爱心驿站项目监理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中南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比选,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比选项目名称:中南街道“羊城红骑手”爱心驿站项目施工监理                      

  (二)建设地点:中南街道辖内花地大道南   

  (三)项目内容:以3m*6m*2.8m集装箱改造,党建布展全面设计、形象制作、安装实施;党建文化与“羊城红骑手”文化相融合的宣传设计、制作、安装实施;便民服务设备、设施等内容。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工作要求

  (一)承包方式:根据《中南街道关于选取“羊城红骑手”爱心驿站项目服务单位询比公告》,项目费用最高不超过16万元,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收取监理费,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监理服务费基准价暂定为3.3%,各报价单位在报价文件中明确基准价下浮率,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监理服务收费率按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乘以(1-下浮率)进行计取,最终以财政部门评审工程结算价为计算基价[计算方式: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工程结算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最终监理服务收费率]。

  (二)监理服务费结算最终以相关单位评审结果为计费基数,最终按报价下浮率下浮后结算。

  (三)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期、施工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期之和: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期:从确定中标人之日起至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为止;

  2.施工阶段监理工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3.保修阶段监理工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二年;

  4.竣工结算期:从竣工验收完成开始至竣工结算完成为止。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三)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人员最低配置要求: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申请人。

  2.总监代表1人,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申请人。

  3.总监办公室(初级或以上职称)下设监理部,监理部专业监理人员合计最低配置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2人(中级或以上职称)、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园艺、林业等)1人,给排水专业1人(中级或以上职称)、电气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安全监理员 1 人、专职资料员 1 人、造价工程师 1 人,监理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和持证上岗,50%或以上的专业监理人员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比选文件。

  (二)比选公告发布时间:发布比选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9月28日;发布比选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10月10日。

  五、比选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参选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10月 7日 至2023年10月1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止递交至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496号3楼314室  ,逾期恕不受理。

  六、比选人不承担参选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比选人因故取消或中止比选活动,参选人无条件服从,因比选活动产生的费用参选人自行负责。

  七、比选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八、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中南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比选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中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20-81199239

第二章  评审办法

  一、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比选人首先审查参选单位的资格性和符合性条件,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参选单位的参选文件将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分(详见附件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二、比选人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参选文件,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审过程中如发现存在不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参选文件不予评分。

  三、评分按照各参选人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若两家或以上的参选人总得分相同时,由参选文件提交顺序较早的排前(详见附件二:综合评分表)。

  四、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3家企业投标,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组织询比。

第三章  参选文件

  一、参选文件编制要求

  1.参选文件编制规范、签署合格、无重大漏项及重大不合理。

  2.参选文件份数为一式二份,一份为正本,一份为副本,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参选文件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参选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封口须以封条并加盖公章密封,否则参选文件当无效处理。

  3.参选文件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参选文件的空隙。外面应标注“项目名称”、“参选文件”、“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参选单位”等字样。

  4.参选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内容(复印件、截图证明等)须清晰可见,模糊不清晰的则当无效材料处理。参选文件须附上材料目录(附页码)。

  二、完整的参选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业绩情况汇总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四);

  4.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5.综合评分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6.报价表及报价清单(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六);

  7.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七);

  8.其他参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复印件材料均需盖上单位公章,原件则应在相应位置盖上单位公章。

  附件: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docx

      2.综合评分表.docx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4.业绩情况汇总表.docx

      5.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配备情况表.docx

      6.报价表.docx

      7.承诺书.docx




中南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