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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08 来源: 桥中街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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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荔湾区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流程》和《桥中街道办事处关于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管理制度》要求,现结合我街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询比方式,选取一家招标代理单位开展桥中街颐和片区微改造(颐和、长安、坦尾社区)项目相关公开招投标(含勘测设计、工程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代建等)工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桥中街颐和片区微改造(颐和、长安、坦尾社区)项目涉及三个社区(钢力厂宿舍、大坦沙净水公司宿舍、珠岛花园1-5期),占地面积约8.2公顷,建筑面积约21.14万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完善党群阵地、提升交通环境、升级市政设施、公共空间提升、补齐公服设施等五方面。

  2.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

  3.项目最高限价:280000.00元

  二、遴选原则

  本次选取招标代理单位遴选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科学评估、择优选择、集体决策。

  三、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遴选方式

  本次招标代理单位遴选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科学评估、择优选择、集体决策。

  五、报价资料要求

  报价书递交时间:

  (一)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11月13日17:00止,逾期提交报价文件的单位不予接受。

  (二)递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广州市荔湾区红楼路38号二楼经发办),联系人:梁小姐:020-81752833。

  (三)递交方式:密封方式。报价文件须盖章齐全后密封好,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报价人印章或密封章。报价文件格式按本公告要求自拟,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密封为一个包。

  (四)递交材料要求:各报价人按照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资料;

  2.营业执照;

  3.公司资质;

  4.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5.承诺书;

  6.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上述提供的文件、资料、证书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六、招标代理单位的确定

  (一)参与比价的报价人由桥中街道政采评审领导小组组织选评确定第一、第二候选单位。

  (二)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约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比价的成交单位。

   附件:1.承诺书.docx

                    2.报价表.docx

                    3.评审办法及报价文件要求与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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