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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龙街道增滘、龙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修缮改造项目询价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6-02 来源: 海龙街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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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道办事处将对辖区增滘、龙溪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用房进行修缮改造,现以网上公开询价比选方式选取设计施工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海龙街道增滘、龙溪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修缮改造项目

  (三)项目地址及内容:

  1.增滘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修缮改造,地址:荔湾区增滘南约72号,面积约400平方米。

  主要项目:室内改造升级改造约400平方米,具体按使用方要求进行设计及施工。

  2.龙溪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修缮改造,地址:荔湾区沙溪村57号,面积约377平方米。

  主要项目:室内改造升级改造及室外雨蓬,具体按使用方要求进行设计及施工。

  二、资金来源及项目定价

  (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定价:项目总投资101万元(其中:增滘52万元,龙溪49万元),详细构成如下:

  1.增滘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修缮改造投资情况:总额为52万元,修缮改造标准:室内每平方米不高于1300元(总投资包含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等费用,其中设计占总投资约4.0%,造价咨询占总投资约0.48%,监理服务占总投资约2.5%,以按荔湾财评按实结算原则计算结算款项),本次询比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最高限价为50.45万元(总投52万元*97.02%=50.45万元)。

  2.龙溪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修缮改造总投情况:总额为49万元,修缮改造标准每平方米不高于1300元。(总投资包含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等费用,其中设计占总投资约4.0%,造价咨询占总投资约0.48%,监理服务占总投资约2.5%,以按荔湾财评按实结算原则计算结算款项),本次询比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最高限价为47.54万元(总投资49万元*97.02%=47.54万元)

  三、投标资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并且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供应商。

  (二)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认定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一体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或小型项目负责人证(建筑)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在报价人单位注册;

  (四)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五)项目中选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四、承包方式:

  本项目采用包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最终按荔湾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五、支付方法

  工程费用按荔湾区财政相关支付办法支付。工程完工后,按荔湾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支付工程款项。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 6 月 7 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参与投标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上述居委会办公用房现场勘测,以制定设计、施工方案。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88号403公共服务办公室。联系人:朱先生,电话:020-81411089。

  (三)提交方式:密封提交。投标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用牛皮纸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料提交(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报价书(原件,详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综合评分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复印件,详见附件2);

  (5)联合体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6)其他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七、中选单位的确定、通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将根据收到的投标资料进行综合评选。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询价比选,由第二候选单位递补,以此类推。确定中选单位后,会向其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我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各单位参加本次询价比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将不为本次询价比选向任何参选单位支付任何费用。

  八、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若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附件: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docx

             2.报价书.docx

                  3.综合评分表.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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